业务介绍
国际经济合作贷款指进出口银行为贯彻实施“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人民币国际化等国家战略,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国际经济金融合作,提升我国经济金融国际影响力,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对境外借款人实施的具有较大国际或区域影响力的项目或其他相关资金需求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为进一步促进我国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进出口银行向境外借款人发放的可与出口买方信贷配套使用的本、外币贷款。
支持对象
凡在境外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境外企业和境外项目公司,以及外国政府授权机构。
申请条件
1.借款人或其主要发起人(指合计持股比例达到项目公司总股本60%(含)以上的前若干股东,下同)所在国经济、政治状况相对稳定,或项目所在国国别风险可控;
2.借款人或其主要发起人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承诺采购的中国产品、技术及服务符合我国及进口国有关规定(如涉及);
4.中方出口企业向进出口银行书面推荐(如涉及);
5.借款人提供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如涉及);
6.借款人为国际多边金融机构时,如其成员国中有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申请前应取得进出口银行同意;
7.借款人为境外金融机构时,其相关资信材料可通过银行家年鉴(BankerAlmanac)、全球银行与金融机构分析(BankScope)、穆迪(Moody’sKMV)及其他专业信息渠道获得;
8.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