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承担境内外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发起设立、参与投资并管理境内外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及其管理机构,负责或参与对被投资机构的风险管控、绩效评价、运营管理和指导等相关投行业务。
主要职责
1.负责境内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管理工作。
2.负责单独或与外部投资者合作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或担保公司。
3.负责各投资项目的资料收集、筛选、立项工作,对立项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4.负责对被投资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运营管理和指导等。
5.负责定期报送投资项目管理报告,及时报告投资项目所发生的重大和突发性事项。
6.负责进行投后管理,掌握被投资机构运营和财务估值等情况,作为投资机构代表参加股东会、合伙人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咨询委员会、联管会等会议,行使投票权,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7.负责制订投资退出方案,监督投资退出。
8.负责根据投资协议,安排向被投资机构派送中高级管理人员。
9.负责境外出资平台公司的注册设立和年检工作。
10.负责处理外部投资者相关事宜,协调投资机构与我行其他业务的合作。
11.负责组织研究国内外有关行业和市场发展情况,研究国家关于股权投资业务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