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聘请境外抵质押物处置法律事务专项律师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GMFG19266
3. 招标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南省分行
4.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51号楷林商务中心北区
5.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谷先生 0371-66270516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超出预算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8. 本次招标内容为:根据项目需求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采购服务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实施地点和时间,详见第四章。)
9.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Ø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Ø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Ø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Ø 专业资质要求:因本项目涉及境外法律服务工作,投标人可委托一家境外律所开展具体工作。境外合作律师事务所须为在德国合法注册,具有德国法项下律师执业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拟派主办律师(境内和境外)均应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型文件。(如为外文证书,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Ø 其他要求:境外律师服务团体中,需配备中文律师,帮助翻译和协调有关事宜;投标人需签署项目保密协议。
(3)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受到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准入类行政处罚(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10. 招标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
购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境内、境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2019年1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任意一个月)、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资信证明、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主办律师律师职业资格证书(境内和境外)、保密协议,并提供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注:境外资料可仅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如需邮寄,需另外支付邮寄费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周女士
(5) 联系方式:0371- 69131989
(6) 联系邮箱:18003717216@163.com
11.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9月10日9时30分前递交至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迟于该时间送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12. 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13. 开标时间及地点:兹定于2019年9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 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标标准详见第三章。
15.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进出口银行网站。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邮编:450002)
业务联系人:周杨
电话: 0371- 69131989
电子邮件:18003717216@163.com
户名: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信南阳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7392410182600025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