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持有供应链核心企业作为付款人的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的供应商均可向进出口银行申请保理E贷。
1. 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工商登记状态正常
(自然人借款人除外)。
2. 经营管理、财务、资信状况基本正常,未受到工商、税务等行政单位的重大处罚。
3.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4. 担保或风险分担措施符合本行要求(如涉及)。
5. 工商注册时间1年(含)以上。
6. 实行公司制的企业申请融资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实行合伙制的企业申请融资应符合合伙协议约定。
7. 具备履行合同的资质和能力,供应商与核心企业 (非核心企业一级供应商的,应与其上一级交易对手)合作良好。
8. 供应商近一年内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不得为高风险,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 受益所有人未被列入联合国安理会制裁决议、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名单。
9. 供应商和核心企业无关联关系。
10. 进出口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