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2025-2028年银码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结果公示

2025-04-17

1. 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2025-2028年银码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TC250C05G 

3. 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30号凯晨世贸西座 

5.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项目预算:人民币87万元 

7.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银码平台三年数据服务(详见附件1) 

8. 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9. 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 

10.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裕中西里46号 

1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技术方面:银码信息共享平台可以提供在线查询功能,能够提供及时可靠的举证材料。 

业务方面:银码信息共享平台是唯一能够满足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采购人统计报送工作相关要求的平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关于明确新版客户风险统计举证信息填报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举证材料的范围仅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照、身份证、银码平台信息,即根据监管考核要求,除此以外其他平台数据无法作为举证材料。对于采购人客户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押品权属人为地方事业单位(如地方国资委、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因非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相关信息,且非采购人直接客户,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采购人业务办理需要,客户及相关事业单位无义务提供此类资料,而根据《客户风险统计报表报送日程》,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仅给各金融机构2.5个工作日用于举证,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给出举证材料的,视同举证未采纳。在实际业务中,银码平台是唯一能够在2.5个工作日内准确查询到用于举证的事业单位(如地方国资委、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信息的平台,故只有该平台可满足采购人的业务需要。 

管理方面:《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中提到“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会同登记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统一代码国家标准。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统一代码资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统一代码数据库,为各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统一代码赋码后的校核。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会同登记管理部门建立统一代码重错码核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赋码和信息回传情况。”代码中心是1993年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现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 

市场竞争方面:银码信息共享平台是唯一能够满足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采购人统计报送工作相关要求的平台。 

风险方面:供应商应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够按合同及协议要求做到合规,且不存在集中度过高的问题,基于该供应商的背景,其可与采购人保持较好的合作及业务开展的连续性,将通过合同和协议,将服务范围约定明确清晰,并形成完善的流程管理,增强责任意识,更好地做好风险防范,保障相关安全。 

综上,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出银发〔2022〕249号)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进行采购(详见附件2)。 

12. 公示期: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4日,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05C 

  人:肖然   

电  话:010-62108275 

电子信箱:xiaoran@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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