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喀什分行2026年-2027年司乘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13-06-04F-2026-D-F-E15278
1.3采购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1.4采购人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33-37层
1.5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赫经理 0991-2682565
1.6本项目采购内容:司乘服务公司负责4名司乘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签订合同、日常管理、社会保险、工资核算、辞职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1.7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11万元(含税)。
1.8服务地点:喀什地区。
1.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
1.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1响应时限:自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1.12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5.11万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1.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15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本次成交单位获得向采购人提供应答项目相关服务的资格,采购人将定期对成交单位进行服务等方面的评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需提供承诺函)。
2.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4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5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2.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活动中企业法人未出现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并提供以下供应商的相关打印页面及书面承诺函: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b)提供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cgp.gov.cn)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且无不良记录。
(二)特殊资格要求:
2.7供应商应具有外包服务资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至少1份。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司乘相关服务】。
业绩证明材料:
①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
②提供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至少一张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网站的验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发票状态须正常,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不予认可。
③其他认定原则:不能体现发票与合同的对应关系,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或不完整视为无效业绩。
(三)其他要求:
2.9供应商应保证完全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2.10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国进出口银行取消应答资格。
2.1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
2.12供应商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2.15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磋商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
3.1发售时间:
自2026年06月12日起至2026年06月18日止,每天10: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文件领取方式: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登记、采购文件费用支付、采购文件获取。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3.3标书购买付款
(1)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供应商&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记购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3)支付:供应商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采购文件费用:
①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②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采购代理编号及项目简称”);
③钱包支付:注册账号时若已创建钱包子账号,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用来支付文件费用。
(4)保存支付凭证:请务必在支付成功后保存支付凭证。
(5)疑问反馈:若诚e招平台操作存在相关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登记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登记购买及支付均属无效。
3.4标书费用开票:
(1)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标书费管理自行下载。
(2)采购文件费用:200元。
(3)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即报名成功。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3.5文件发售联系人:李朝杰,联系方式:17699660609,联系邮箱:754108777@qq.com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11时00分(即应答截止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层。
4.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密封性检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进出口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完成注册的。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http://www.cfcpn.com/)、中国进出口银行网站(http://www.eximbank.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进行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赫经理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33-37层
联系电话:0991-2682565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F1栋8楼
联系人:李朝杰、王丽君、姚锐锐、邹海燕、梁健、李大为、尉振军、李永梅、张团团、刘丽模
联系电话:17699660609、16699061607
电子邮箱:754108777@qq.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2615278
注:每个项目对应生成银行子账号,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所规定的账户信息进行汇款,避免出错造成影响。如不清楚,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咨询。